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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产业

福建大力推进“福”文化的产业化与应用

发布时间:2022-10-18 15:40:42

  日前,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推动“福”文化产业化转化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积极推动“福”文化资源产业化转化利用,重点推动开发“福文创”、推动发展“福工艺”、鼓励创作“福文艺”、推动拓展“福之味”、深入打造“福文旅”,加快发展“福”文化产业,助力福建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要重点推动开发“福文创”,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、美术馆等单位开展“福”文创产品开发,推动“福”文化融入新国潮、盲盒、手办等潮玩创意产品;推动发展“福工艺”,围绕“福”文化重大题材,开展“福”文化工艺美术品设计开发制作,建立“福”文化工艺企业和产品数据库;鼓励创作“福文艺”,组织文艺院团创排“福”文化艺术精品,组织理论、民俗、文创专家策划推出一批“福”文化出版精品;推动拓展“福之味”,鼓励各地开发推出“福”文化品牌美食产品、产业,推动具有地域特色、人文情怀的“福”文化故事和元素融入地方美食和特色小吃,打造集“福”文化体验、娱乐、餐饮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空间;深入打造“福文旅”,优化推出一批“福”文化主题深度旅游和研学体验精品线路,积极发展红色旅游、生态旅游、健康养生等“福”文化旅游业态,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开发“福”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产业项目,推动开发“福”文旅商品、文旅纪念品,推动建设一批“福”文化特色鲜明的高端酒店、特色田园生活式精品民宿和风情客栈,打造沉浸式“福”文化体验住宿环境。

  《意见》明确,要创建一批“福”文化创意转化中心。支持文创企业、非遗工作室创建“福”文化创意转化中心和开展“福”文化题材产品研发创作生产,支持“福”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开发。培育一批“福”文化示范企业、示范基地、示范村镇。鼓励各地开展“福”文化示范企业、示范基地评选认定,推动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和“福”文化资源丰富的村镇建设打造“福”文化示范村镇,规划建设一批特色“福”文化产业集聚区,引导“福”文化产业集群发展。支持建设一批“福”文化体验示范空间。鼓励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,打造“福”文化体验虚拟空间,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、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场景。充分利用文化馆、博物馆等文化设施,搭建“福”文化体验线下场景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力度,支持“福”文化产业转化示范重点项目。加强宣传展示推介力度,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常态化开设“福”文化专题专栏,制作推出“福”文化短视频、动漫等融媒体产品,生动形象、鲜活立体地传播“福”文化。充分利用中国(深圳)文博会福建主题馆、海峡两岸(厦门)文博会等展会平台,集中展示交易“福”文创产品。支持举办“福”文化主题活动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举办“福”文化主题体验消费活动,集成各类“福”文化节目、作品、产品等,进行集中展演展示销售。将“福”文化主题融入城乡各类节庆活动、民俗活动,推动“福”文化不断深入人心。强化“福”文化人才培育,注重引导非遗传承、时尚设计、数字文化、文化电商、文旅产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关注、参与、发展“福”文化,发现培育一批“福”文化特色专业人才,带动引领“福”文化传承创新。